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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残保金申报最新政策及解读,用人单位须知!

发布日期:2023-03-08浏览次数: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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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智博据重庆残联发布政策悉,本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审核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在审核期间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审核申报。       

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6〕58号)等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重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的时间、方式等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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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对象: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二)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

(三)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方式DECLARATION METHOD➥

(一)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ykb.cq.gov.cn/?record=istrue),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残联,依次点击“在线办理”“去登录”和“法人登录”自助办理;

2.直接登陆网报系统(https://abllwrz.cqcjrjy.org.cn:8443/wbxt)进入申报页面;

3.登陆“重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http://www.cqcjrjy.org.cn/),在主页面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链接进入。


(二)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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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如系统优化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第一步:点击“单位信息维护管理”进入该模块,残联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年审认证的办理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所在地、行政所属区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所在地。同时需要填写所有带*的内容,比如经办人姓名和电话等。

第二步:修改完成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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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如果用人单位安置登记的残疾人员其工资、社保、医保在子公司,或者安置登记的残疾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则在上图中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关联单位,已有的关联单位可以编辑和删除。(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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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根据要求输入关联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附件,或者与关联公司之间的证明材料。

第五步:点击“保存”,即可新增成功。



重庆市用人单位

ATTENTION➥


2022年以来残保金政策的最大变化就是“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计算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即:用人(工)单位于2022年后需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减免当月的残保金。若当月未安排残疾人岗位,次月及后续补录残疾人也无法抵消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当前仍未安排残疾人岗位或规划2023年残保金的50人以上企业,想了解更多企业残保金减免,残保金优化方案定制,安置残疾人就业等,详情敬请拨打电话:13810094534(刘经理)或联系右下方24小时在线客服即可。早安置,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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